自成都欣捷高新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欣捷高新”)递交招股书以来,其上市进程颇受外界关注。
深交所官网近日显示,欣捷高新回复了首轮问询,重点针对毛利率、学术推广费、专利纠纷等问题进行了回复。《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报告期内,欣捷高新学术推广费增长较快,其中2022年同比增加9.05倍,而其学术推广费主要花在了频繁举办的学术会议上。以2023年上半年为例,欣捷高新共举办学术会议6007场,若以半年183天计算,平均每天举办学术会议的数量达32.83场。
欣捷高新成立于2000年9月,主要是做化学药品制剂、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对外提供技术服务。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有药品注册批件11个和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使用的原料药备案登记号15个。
本次IPO,欣捷高新计划募资12亿元,分别用于投入特色制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及研发管线平台建设项目、高端药产业化基地、欣捷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随义务规模的扩大,欣捷高新业绩增长较快。2020年至2022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简称“报告期”),公司营收分别为0.66亿元、1.08亿元、2.83亿元、3.53亿元;归母净利润依次为0.19亿元、0.26亿元、0.66亿元、1.06亿元。
业绩快速地增长的同时,欣捷高新毛利率也在大幅度的提高。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毛利率分别是63.28%、61.29%、87.88%、92.91%,其中2022年相较前一年增加26.59个百分点,提升幅度较大。
值得一提的是,欣捷高新毛利率明显高于同业中等水准。在招股书中,欣捷高新将博瑞医药等四家公司列为其药及医药中间体业务可比公司,报告期内,欣捷高新该业务毛利率分别是61.82%、53.72%、62.83%、63.65%,可比公司对应业务毛利率平均值依次为49.63%、44.00%、42.40%、34.60%;与此同时,欣捷高新还将苑东生物等四家公司列为其化学药品制剂业务可比公司,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欣捷高新该业务毛利率分别是93.29%、94.88%、95.29%,可比公司对应业务毛利率平均值依次为87.18%、86.95%、87.05%。
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也引发了监管的关注,在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欣捷高新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种类型的产品的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对此,欣捷高新表示,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系不同公司产品差异所致,具有合理性。其中,公司制剂业务毛利率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制剂产品可比公司、一品制药、吉贝尔等产品品种类型较多,不一样的产品受市场之间的竞争情况等的影响,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于其部分产品毛利率较低,拉低了整体毛利率水平;此外,公司原料药及中间体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等水准,主要系原料药毛利率受产品品种特点及结构影响较大,不一样的产品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如亨迪药业基本的产品为布洛芬,属于大宗原料药,毛利率较低。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欣捷高新销售费用分别为98.52万元、1364.14万元、11627.12万元、16305.82万元,占营收比例依次为1.49%、12.68%、41.02%、46.16%。其中,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系学术推广费,报告期内,公司学术推广费分别为0亿元、0.11亿元、1.07亿元、1.53亿元,增长较快,其中2022年较前一年增加9.05倍。与此同时,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欣捷高新应付学术推广费金额达0.82亿元及1.02亿元。
据悉,按照推广活动类型划分,欣捷高新学术推广活动分为市场活动、会议活动及信息收集,其中会议活动费用占比最高,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金额分别达739.17万元、6484.75万元、7234.87万元,占比依次为69.59%、60.73%、47.21%,会议活动主要系学术交流会议,以小型及中型学术会议为主。
前述情况也引发了监管的格外的重视,在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欣捷高新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举办学术会议活动的情况,包括组织方、活动内容、场次或人次、单次均价等的合理性,会议活动的费用是否真实准确”等问题。
对此,欣捷高新主要回复称,公司的学术会议活动均由推广服务商负责实际组织举办,最重要的包含小型会议(科室会议)与中型会议(包括院内会议以及城市会议)。不同公司学术会议推广的频次、人次受公司市场推广策略、制剂产品品种类型及预算金额、制剂商品市场竞争程度等多种因素影响,与同行业公司所举办的学术会议活动的场次、人次、场均费用、人均单价等相比,公司学术会议活动开展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学术会议的场均费用、人均单价等处于合理水平。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根据欣捷高新回复披露,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举办的学术会议活动分别达636场、5934场、6007场,会议活动费用依次为739.17万元、6484.75万元、7234.87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以2023年上半年为例,在短短半年时间内,欣捷高新共举办学术会议6007场,其中包括科室会议5673场,院内会议61场,城市会议273场。若以半年183天计算,欣捷高新平均每天举办学术会议的数量达32.83场,而这些会议的场均费用为1.20万元,场均人次为16人,人均单价为0.08万元。
据悉,2023年4月,自然人王世建针对成都新恒创药业有限公司(欣捷高新一级子公司,简称“新恒创”)拥有的发明专利“一种罗库溴铵晶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管理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23年8月,国家局作出决定,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
2023年11月,新恒创向北京法院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王世建为第三人),请求撤销无效宣告审查决定并重新作出审查决定。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尚未进行开庭审理。
报告期内,欣捷高新罗库溴铵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依次为23.97%、62.12%、11.20%、5.09%;罗库溴铵毛利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金额比例依次为21.32%、59.54%、8.81%、3.23%。
这也引发了监管的高度关注,在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欣捷高新评估发明专利“一种罗库溴铵晶型”如被宣告无效对公司生产经营以及业绩的影响,是否有产生进一步侵权纠纷的风险。
对此,欣捷高新主要回复称,即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维持该专利无效审查决定,但由于被宣告无效不影响公司对该技术的继续使用、公司罗库溴铵产品竞争优势较强、公司罗库溴铵已具备较为稳定的销售渠道、罗库溴铵产品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已较低等原因,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针对是否有产生进一步侵权纠纷的风险,欣捷高新表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属于验证专利质量的再审查行政程序,其结果不涉及专利技术归属的争议,也不涉及赔偿责任的判定。该专利技术系基于公司自身技术平台而形成,完全系自主研发,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即使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决定,其结果也仅限于该项技术不再受《专利法》保护,公司不会因此丧失对该等技术的占有及使用的权利,该专利对应的技术会成为公开信息进入公共领域,但公司仍可继续使用对应技术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不会因专利无效而导致发生侵权或其他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产生进一步侵权纠纷的风险。
不过,欣捷高新亦在招股书中提示其存在专利无效的风险:若法院最终裁决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将导致公司在该专利基础上形成的部分或全部技术无法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专利权保护,其他主体部分或全部使用该专利涉及的相关技术将不再被视为侵权,可能导致该产品出现新的市场之间的竞争对手,从而对公司罗库溴铵原料药的销售造成不利影响。